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8日16时00分
项目名称:霍家房村村史馆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64340100008
项目联系人:任中凯
项目联系电话:0313-5905687
采购人:万全县宣平堡乡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万全县宣平堡乡
采购人联系方式:13103331866
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5075582
预算金额:141.707603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08日16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3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7-0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张家口分公司(张家口市桥东区东安大街70号401室,东鑫商城对面,0313-5905687)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万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2、供应商应当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报名要求: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注册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2015年1月以后任意12个月在其所投标单位参加社保的的相关证明资料(养老手册或缴纳凭证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2015年1月以后依法缴纳税收的缴纳凭证的相关证明资料(缴纳凭证原件)、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新成立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原件)。
采购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技术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投标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2、供应商应当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报名要求: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可提供新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注册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2015年1月以后任意12个月在其所投标单位参加社保的的相关证明资料(养老手册或缴纳凭证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2015年1月以后依法缴纳税收的缴纳凭证的相关证明资料(缴纳凭证原件)、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新成立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