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丰台区西罗园第五小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西罗园第五小学LED显示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西罗园第五小学LED显示屏
项目编号:HCZB-2016-ZB32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鹏飞
项目联系电话:010-63509799-86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丰台区西罗园第五小学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罗园三区16号
联系方式:马老师 010-6722398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蒋鹏飞 010-63509799-86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内容:LED显示屏相关设备购置,具体的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30日 09:00 至 2016年07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层1520会议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层1503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须法人签字盖章、写明项目联系人的姓名、手机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连续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连续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最近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8)距报名资料递交截止时间5日内其注册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关于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参与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应与原件保持一致并清晰完整)。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