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阴县职教中心购置多媒体教学设备及录播教室设备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汤阴县职教中心购置多媒体教学设备及录播教室设备项目(二次);
1.2交货地点:汤阴县境内;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采购预算:85万;
1.5项目编号:汤财招标采购(2016)25号;
1.6分标段情况及采购内容:
分标段情况:本项目共1个标段;
采购内容:教学设备采购,具体参数及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1.7交验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供货安装完毕。
2、投标单位资格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内容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4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提供近6个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凭证)。
2.5.投标人必须具有录播生产厂家的专项售后承诺函和授权证明原件。
2.6.投标人必须具有录播教室的成功案例证明(开标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原件)
2.7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公告期之内)
2.8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5年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2日—2016年6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3.2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3.3报名(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及方式: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现场发售。
3.4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以上证件携带原件供查验、留一套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注:对供应商报名资料的审核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保证金到账日期:2016年7月8日16:00前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7月12日上午09:30;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汤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汤阴县职教中心
联系人:耿先生
电话:139386970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5836353347
附件1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人民检察院:
我公司X年X月X日看到采购公告(采购编号:)获悉,汤阴县将进行项目建设招标,我公司拟参加该项目投标,特向贵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手机:
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手机:
公司办公电话:
公司名称(盖章)
年月日
投标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携带以下资料:
1、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
6、法人身份证;
7、授权人身份证
注:各投标单位需提供原件及加盖有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留检察机关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