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晋安区人民检察院LED显示屏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晋安区人民检察院LED显示屏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JHK-201605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燕虹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7802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远洋路59号
联系方式:王勉云 0591-836120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燕虹 8757802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59号鼎鑫创意园B座401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7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5月26日 09:30 至 2016年06月0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59号鼎鑫创意园B座40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1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1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59号鼎鑫创意园B座4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