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濠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汕头市达濠华侨中学的委托,对其综合楼五楼改造(校史馆文化氛围布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文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HGCJ2016007;
二、采购项目名称:综合楼五楼改造(校史馆文化氛围布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533902.26元(财政性资金, 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报价为无效报价。预算金额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19778.13元,详见《工程预算审核报告书》);
四、采购数量:一个包;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1工程介绍:汕头市达濠华侨中学校内综合楼五楼的原功能室改造为校史馆,并进行文化氛围装饰。资金来源为区政府拨给学校综合楼维护补助资金和高中生学杂费,资金已到位。
1.2建设规模及内容:综合楼五楼原功能室,改造建筑面积445.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1)拆除综合楼五楼原功能室内隔墙;铲除原有墙面和原有天棚油漆层。(2)天棚用石膏板和铝方通吊顶,铺设橡胶板地面。(3)文化氛围装饰布置为正门口采用竹简造型屏风,用文化墙、学生作品墙将校史馆分为校史展示、书画展示、学生作品展示、多媒体空间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经采购人确认的汕头市大禹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纸、广东金厦工程管理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工程预算审核报告书》以及经汕头市濠江区财政局审核的《汕头市濠江区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预算终审定案书》(汕濠财基审[2016]11号)。
1.3主要材料使用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及质量标准。供应商提供的各种原材料、设备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且必须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十九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6〕23号)以及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第十七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6〕24号)和《关于印发濠江区2013年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汕濠府办[2013]46号)的要求供货。
2.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2.1报价要求:人民币533902.26元(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19778.13元,财政性资金, 超出采购预算金额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报价时,其总价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但不列入竞价范围,不进行降点报价结算;
2.2施工工期:30个日历天;
2.3质量要求及节能措施: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级。供应商提供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应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十九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6〕23号)以及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第十七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6〕24号)和《关于印发濠江区2013年推广使用LED照明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汕濠府办[2013]46号)的要求规范采购;
2.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供应商应确保安全施工,文明服务。本项目施工及安装过程发生的一切事故及风险概由供应商自负;
2.5总包规定: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保障能力,机械设备及人员配备等能满足承担本项目的作业要求,承包范围的工程项目不允许分包;
2.6承包方式:一次性包干,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环保、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竣工验收;
2.7固定总价:谈判响应文件包含总价及综合单价时,总价为合同总价。合同总价在谈判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
2.8保修期: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章第40条执行,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9售后服务:在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应当履行保修义务,2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排除故障,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10采购人将自供应商履行完成合同义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2.1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十五日内提交《工程竣工结算书》及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工程结算经相关部门审核定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定案造价的95%。定案造价的剩余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期(二年)结束后,十五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资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正在办理商事登记三证合一的,提供工商部门证明或办理回执,原证书视同有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他人参加)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1.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供应商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加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供应商拟派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执业资格),须在该企业注册且当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广东省外供应商拟派注册建造师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含有效期内临时执业资格),须在该企业注册且当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2015]52号)要求,广东省外供应商及拟派建造师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响应供应商须提交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查询对象包括响应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建造师,查询时间为近3年,查询期限以检察机关出具的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谈判的除外。参加谈判的中小企业,须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共同谈判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有意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的供应商须预先进行报名:
1.报名方法: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5月16日至2016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到汕头市濠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濠江区磊广大道西墩大园工业区行政审批大楼四楼收件窗口)报名。请携带以下资料:(1)报名申请函;(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4)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拟派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同时携带原件备查。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公章,并且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
2.报名截止时间: 2016年5月18日(下午17:00)。
八、谈判保证金:供应商应以供应商名称并按谈判文件规定交纳人民币10000元作为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0日(以当天17:00前到达汕头市濠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银行帐户为准)。谈判保证金将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无效。
谈判保证金缴交下列帐户:
单位名称:汕头市濠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行广澳支行
帐号:636665852198
九、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5月26日15时00分
十、提交谈判文件地点:汕头市濠江区磊广大道西墩大园工业区行政审批大楼四楼收件窗口。
十一、谈判时间:2016年5月26日15时00分
十二、谈判地点:汕头市濠江区磊广大道西墩大园工业区行政审批大楼四楼405\406室。
十三、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5月4日至2016年5月10日止。
十四、谈判文件可在汕头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十五、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达濠华侨中学
联系地址:汕头市濠江区磊广大道达濠华侨中学校内
采购人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754—8736243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4—86702337
联系地址:汕头市濠江区磊广大道西墩大园工业区行政审批大楼四楼401室
邮编:515071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谈判文件
3.图纸
4.预算书
汕头市濠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