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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与科技融合的五大业界创新模式分析

编辑:Angelia 文章来源:数字展示在线 发布日期:2016-5-3 9:29:50

  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创新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系统工程”,其涉及主体和行业之多、影响范围之广泛、战略意义之重大需要我们站在更为广阔的视域去探究二者的融合模式和呈现类型。

  文化与科技融合手段的差异性与目的多样性必须从这一创新实践活动的“主体”(个体、企业、消费者、政府和中介)和“客体”(产业、产品)中去寻找,它们之间相互作用共同促进了文化与科技融合模式类型的多元化。

  1、新兴产业推动下的“业态新创”模式

  20世纪四五十年代以来,新的科学技术发展突飞猛进,新的科研成果和新兴技术的发明不断涌现,标志着人类社会进入了技术革命的新阶段,尤其是电子和信息产业的广泛应用,已经深入到人类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在新兴产业的推动下,新技术在改造传统产业和自身产业化的过程中,也不断与文化生活相结合,催生出大量的新兴文化业态。

  如果说,“前两次科技革命主要以物质生产的效率提高为目的,那么以电子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为主要标志的第三次科技革命则更多地转向了非物质生产效率的提高,其核心内容以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的高度融合为目的,即加强科技创新与文化创意的高度融合。”在这种背景下,世界各国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文件和指导意见,对促进文化产业业态创新、推动文化产业新兴业态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新型文化业态的出现,不仅丰富了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更为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创新实践提供了崭新的“试验场”。

  所谓“业态新创模式”,就是指在新技术、新产业的推动下,文化与科技在新兴业态中得以融合发展形成的一种创新模式。主要表现为市场主体以新的经营方式、经营技术、经营手段来运作传统或新创的文化内容,由此创造出新形式、新风格或新产品组合的新式文化产业形态,来满足不同的文化消费需求。

  由此我们发现,新兴文化业态区别于传统的、常规的文化业态的最主要因素在于,科技的介入使其产生了“颠覆式”、“替代性”的创新,具有一种“脱胎”于传统文化产业的性质,并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引发了新的经营模式和消费形式等一连串的“连锁反应”。

  2、产业融合实践下的“跨界聚合”模式
  在经历了技术融合、产品与业务融合和市场融合之后,产业之间开始出现融合现象。产业的融合为文化与科技的跨界聚合提供了条件。随着科技的进步,信息技术迅猛发展,企业兼并浪潮进一步突破了地区和行业界限,过去经济学家关于三大产业的划分已经不能适应于产业结构出现的新变化。三大产业的界限趋于模糊,产业融合发展的趋势明显。

  所谓“跨界聚合”模式,是指在产业融合实践的基础上,文化产业、科技产业与其他产业之间不断跨界的过程中,文化与科技要素通过互动聚合对原有产业形成转型或升级的一种融合模式。这里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产业的“跨界”,主要是科技推动不同产业之间的跨界现象,包括传统产业之间的跨界、新兴产业向传统文化产业跨界;也指以文化科技企业为对象,通过跨空间、跨行业的企业兼并浪潮,从而形成以大企业和企业集团为核心的优势主导产业的过程。如文化产业链条中某环节多个企业合并重组的“横向整合”和上、中、下游不同文化行业合并重组的“纵向整合”。二是要素的“聚合”,主要是指文化与科技、创意、资本、市场、人才、品牌、信息、渠道等产业内部要素集聚创新的过程。在这种模式中,文化与科技要素并非直接融合,而是借助产业的跨界来实现聚合。“跨界”和“聚合”构成了文化科技融合创新的两个过程,也是其外在表现。

  文化与科技的跨界聚合可以整合资源,优势互补,能有效地促进产业要素之间集聚创新,带动相关产业的升级。“跨界聚合”旨在打破不同产业之间的界线,并科学地整合各类资源,而无意裂变为一个新的产业形态。

  以文化旅游为例,早期旅游业是一种“资源导向型”业态,即围绕文化资源,带动交通运输、住宿餐饮等相关行业发展的综合性行业,内容主要以休闲放松和旅游观光(吃、住、行、游、购、娱)为主。但是随着产业的不断融合,如今发展成许多跨界型的旅游业态。再如美国迪斯尼乐园虽然呈现的是主题公园旅游业态,但是其内容和形式相比传统主题公园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依托高科技与娱乐产业的结合,迪斯尼乐园的项目得以不断增加更新和升级换代,其发展和变迁甚至与美国科学技术发展的步伐一致,园内与时俱进的游乐设备和骑乘项目,展现了主题乐园产业融合科技发展的一部精彩画卷。如果说,“业态新创”模式对产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转型”上,那么“跨界聚合”模式则促进了产业的“升级”。

  3、   科技创新牵动下的“内容活化”模式

  所谓“内容活化模式”,是指在科技创新的牵引下,文化内容的创作、生产、传播、消费等各个层面都具有了科技特征,从而提高文化影响力、表现力、传播力的一种模式。在这种融合创新模式中,以科技的形式表现文化内涵是“内容活化”的精髓。

  “活化”原是自然学科中的词汇,指某一物体从其无活性状态转变为具有活性状态的过程。这里引申为两层含义:一是内容的“继承活化”,其作用是将优秀的文化内容通过技术手段继续保存和传承下去。比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数字图书馆等。二是内容的“形态活化”,主要是通过科技的运用,改变了文化内容的外在形态,使之生动、活泼和更具“能量”。比如数字影像、声光电多媒体、LED显示、数字三维虚拟展示等诸多高新技术的应用,明显提升了展演行业和大型节庆活动的表现形式和感染力。

  在“内容活化”模式中,科技的运用同样具有关键性的作用。但与“业态新创”模式不同在于,科技的创新运用并未从根本上改变文化的内容,或者并未形成一种完全原创的文化产品。换言之,在文化内容活化的过程中,科技创新速度远大于文化创新速度,内容并没有发生本质变化。比如在电影技术差别很大的情况下,经典的黑白胶片电影在视觉冲击感极强的IMAX电影面前同样具有不朽的艺术表现力。印刷行业的佼佼者雅昌的高仿字画再怎么真实,但在真迹面前也会失去魅力。因此,文化科技融合创新的“内容活化”模式更加强调内容的原创力和“讲故事”的能力。一味追求科技的外在表现而失去内容创造,反而会失去活力。

  4、文化创意驱动下的“技术嫁接”模式

  所谓“技术嫁接”模式,是指在文化创意的驱动下,注重知识性和功能性的科学技术在应用过程中主动通过增加文化内涵,从而使产品兼具人文性和科技性的一种融合模式。“嫁接”是一种植物的人工营养繁殖方法,如《氾胜之书》中有记载用十株瓠苗嫁接成一蔓而结大瓠的方法。在这种模式中,科技是可以看作一株植物的“枝条”(科技之“躯”),是果实生长的载体,而文化是“根茎”(文化之“本”),是汲取营养的器官。

  如同生产实践过程中植物嫁接对改良品种和提高经济价值的作用一样,文化与科技的完美“嫁接”对提升科技内涵和产品品质具有重要意义。如果说技术赋予了产品的身躯,那么文化创意则是该模式的灵魂。

  与“内容活化模式”不同的是,“技术嫁接模式”下的产品虽然具有一定的文化内涵,能够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但其本质追求的仍然是一个文化型的科技产品。换言之,除了具备良好的创造性和文化品性外,产品的实用性亦不可忽视,应是功能与形式的统一,人们只是在消费“功能”的基础上产生了额外的“感受”罢了。所谓“玉卮无当,不如瓦器”,产品的实用功能是决定产品形态的主要因素,而文化作用旨在以华丽的装备为空洞乏味的科技产品形态注入深厚的文化底蕴,使其与众不同和卓尔不群。从具体呈现形态来看,大致可以分为有形的“文化型科技产品”形态和无形的“文化型科技服务”形态。

  首先,基于文化创意的有形科技产品形态是指将文化创意融入科技产品的设计研发当中,以形成兼具文化内涵和实用功能的科技产品形态。一是直接表现文化内容的科技产品,科技充当了外壳和载体的作用。比如由亚马逊推出的Kindle阅读器,几乎成为了电子书阅读器的代名词。二是将文化艺术融入高科技产品生产,提升IT产品设计感和附加值。比如深圳朗科公司将景泰蓝工艺、国瓷釉、炭雕等中国传统工艺引入到闪存盘(U盘)的制作,通过“科技+文化”跨界创新,以科技融会中国传统工艺,创造了更高的价值。在国际设计大奖的舞台上,我们不乏看到许多这样的经典作品。

  其次,基于文化创意的无形科技服务形态是指为增强文化娱乐体验而研发的科技服务。比如以增强现实感为目的的虚拟技术通过电脑生成真人般的影像,将已故的文化名人“重现”于舞台,可以创造一种全新的演绎内容。还有一种则是以处理文化内容的软件服务产品为主。以微软、Adobe为代表的桌面软件公司,在图文设计、图像制作、数码视频和网页制作等领域推出的一系列产品皆可看做此类业态的代表。随着移动互联的发展和智能手机的普及,以APP为代表的软件服务产品,也为文化与科技的融合搭建了崭新的平台。比如基于iOS和Android操作系统研发的“魔漫相机”软件应用,通过将真人拍成幽默漫画的形式,大大提升了人们的拍照体验和趣味,获得了众多玩家的青睐。

  5、多元主体参与下的“协同创新”模式
  所谓“协同创新”模式,是指在政府、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多主体的协同下,文化资源与科技资源有效汇聚和互动,通过突破创新主体间的壁垒,充分释放创意、技术等创新要素而实现深度合作的一种模式。

  协同( synergy) 概念最早是指两个企业在资源共享的基础上所产生的共生互长的关系,后引申为多个创新主体之间相互配合、合作和整合,发挥各自优势,为实现重大创新而开展的大跨度整合的创新组织模式。协同创新就是围绕文化科技融合创新的关键领域和重大问题,多主体、多元素共同协作、相互补充、配合协作的创新行为,从而引起文化科技产业链各个层面的革新。

  一般而言,按实现途径的不同,协同创新可分为内部协同创新和外部协同创新两种。前者是产业组织本身,其实现依赖于组织内在要素之间的互动;后者的实现主要取决于产业组织与其他相关主体之间的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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