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乡村大世界》栏目常态节目舞美、灯光、LED大屏幕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乡村大世界》栏目常态节目舞美、灯光、LED大屏幕采购
项目编号:GXTC-166303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大伟、张英
项目联系电话:010-6896558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0号
联系方式:牛静 010-821019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贾大伟、张英 010-8835443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项目内容:《乡村大世界》栏目常态节目舞美、灯光、LED大屏幕采购;
2)项目地点: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
3)项目预算金额:60万元(投标人报价超出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4)服务起止时间:舞美及灯光、大屏幕使用两次,每次使用4—8天,第一次使用时间为2016年06月07日—2016年06月14日,第二次使用时间为2016年07月10日—2016年07月17日;如时间更改再与中标公司商定。
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3.3本项目要求投标文件采用胶装,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26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17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69号中国兵器大厦603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投标单位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2)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软交所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