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四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青浦区御澜湾学校大屏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 3.2采购预算为420000元人民币,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不予接受; 3.3投标人须是所投报货物的最终制造厂家,或是由最终制造厂家书面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代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青浦区御澜湾学校大屏
2、招标编号:SHXM-00-20160425-1831(代理机构内部编号:SHQP2016-071)
3、预算编号:17-16-13733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上海市青浦区御澜湾学校大屏采购,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验收。
7、采购预算金额:420000(国库资金:42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政策规定。
三、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合格供应商可于2016-04-26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4-2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3.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4.最终制造厂家书面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代商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由投标人所在当地检察院开具)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6. 最近一年内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至少两项)。
合格的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询价通知书并按照询价通知书内要求参加询价。
凡愿参加询价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询价通知书,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报价将被拒绝。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
1、询价响应截止时间:2016-05-06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询价时间:2016-05-06
五、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询价地点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次投标采用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
2、询价地点:本次投标采用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询价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询价。
3、询价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除网上投标以外,投标单位还需提供网上投标文件的打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标明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投标地点。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凡愿参加询价的合格供应商应于2016年04月26日至2016年04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委派代表到上海市青浦区胜利路758号6楼现场报名及验证。现场验证时须携带上述上传资料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验证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逾期提交资料者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作自动放弃参加询价。询价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青浦区御澜湾学校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四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 青浦区海盈路1518号 地址: 东体育会路816号A座605室
邮编: 201700 邮编: 200083
联系人: 姚沉起 联系人: 周张芹
电话: 59808865 电话: 021-69223232-8008
传真: / 传真: 021-69223232-8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