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谈判条件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政局的委托,对屏边革命烈士纪念馆布展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投标。
二、谈判概况
2.1项目名称:屏边革命烈士纪念馆布展工程
2.2招标编号:HHZB2016230
2.3招标范围:一标段:屏边革命烈士纪念馆室内外装修工程;
二标段:屏边革命烈士纪念馆雕塑工程;
三标段:屏边革命烈士纪念馆室内场景及展板工程。
2.4招标范围:招标单位提供的布展大纲要求的全部内容。
2.5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
2.6项目投资:一标段:96.900883万元;
二标段:174.544834万元;
三标段:120.002042万元。
2.7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8项目地点:屏边革命烈士陵园纪念馆内。
2.9质量承诺:按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执行,一次性验收合格。
三、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
3.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纳税证明材料: 201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之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2015年1月至截止日期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③财务状况: 2014年度的财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为2015年,财务报表提供季度报即可);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3谈判人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谈判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原件);
3.4谈判申请人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博物馆或纪念馆相关布展专业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5谈判人近三年内承担过至少有一项(含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包含合同和验收证明材料)且工程质量合格。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地点:2016年4月25日起至2016年4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③企业营业执照原件;④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⑤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⑥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资质);⑦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身份证(原件);⑧谈判人近三年内承担过至少有一项(含一项)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且工程质量合格。⑨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原件到屏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谈判文件,以上资料同时提交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核对后留存。
4.2谈判文件售价800元/份,售后不退。
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5.1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4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谈判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屏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屏边县昆河路文化体育馆斜对面老检察院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将被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红河州财政局网站、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 人:屏边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地 址:屏边县玉屏镇
联 系 人:孔祥福
电 话:13708634388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屏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
联 系 人:牛丽
电 话:0873-3223320
传 真:0873-3221446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