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现对该单位户外全彩LED显示屏升级改造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一、谈判文件编号:城交易ZDY2016-002。
二、谈判项目: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户外全彩LED显示屏升级改造。
项目主要内容:教学用户外全彩LED显示屏升级改造。
三、预算金额:560000元。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该系统建设完成后,由于是单面显示(朝外),使院内工作人员及来访人员无法从院内看到显示内容。因此,需将现有单面显示改为双面显示。为了与已建设的设备无缝对接,统一管理,统一维护,兰州富美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前期项目建设的中标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该公司与我单位积极配合,保质保量地完成了项目建设,并且说建设项目设备运行稳定,图像清晰,质量达到了前期设计的要求,且在项目建成之后,售后及时、服务良好。因此,为了节约建设成本,避免其他公司因对整个项目维护不便、设备性能认知不深、前期路线不熟等一系列问题而造成增加人力、物力以及资金等不必要的投入,也为了实现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稳定性及周期性,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五、供应商应具备资质: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六、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4月22日至2016年4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
2、谈判文件发售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街子81号8楼808室);
3、获取谈判文件采取现场方式,须提供以下材料,否则不予报名;
(1)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及所属公司缴纳购买人本人的社保证明(社保凭证影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针对本次投标采购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最近一年度的经权威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不满一年的新公司不提供该报表)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16年4月28日下午2:00(北京时间)之前在兰州市城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中街子81号8楼),逾期不予受理。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2016年4月28日下午2:00(北京时间)兰州市城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中街子81号8楼)。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雷 电话:0931-8436229
八、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李青 电话: 0931-8236293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030号。
十、公示时间:
2016年4月6日。
兰州市城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