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采购计划,白银市平川区政府采购中心受白银市平川区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所需全彩显示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及经营,财务独立,运作合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资格,有能力提供货物及服务,并能提供及时完善后期服务保障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白银市平川区人民医院所需全彩显示屏公开招标项目。
二、招标编号:PCZC-GK201612
三、采购内容: 2.49M2显示屏1块,5.05M2显示屏1块,5.16M2显示屏1块,20.32M2显示屏1块。(技术参数及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预算总价:20.50万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二)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的副本复印件(前述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鲜章);
(三)公司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四)法人授权函原件;
(五)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鲜章);
(六)供应商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5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原件及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律的书面书面声明;
(七)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质文件。
五、报名登记时间、地点:投标人必须于2016年4月18日至4月22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前来白银市平川区政府采购中心(区财政局201室)进行报名登记,准确登记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拒绝接收没有报名登记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登记后请主动登陆《甘肃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10日下午14:30--15:00(北京时间)。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白银市平川区政府采购中心。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地点:2016年5月10日下午15:00在白银市平川区政府采购中心(区财政局办公楼201室)开标。(如有变化,电话另行通告)。届时将邀请采购办、区财政局监督检查室、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八、采购人:
白银市平川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韩肃宁 联系电话:13689436796
九、集中采购代理机构:
白银市平川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刘军权 联系电话:13809301367
十、关于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于开标前1-5个工作日内(开标日当天进账的不予受理),通过本公司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进账到白银市平川区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账号。
开户名称:白银市平川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市平川区支行
账号:962008010000160033。
投标人应要求银行在转帐时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注明“PCZC-GK201612投标保证金”字样以便查询。对于不按规定标注,财政局账户管理部门不能识别或者与开户行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保证金,做无效保证金处理,相应的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白银市平川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