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阳县文化馆的委托,对宁阳县文化馆视频音频工作室设备购置项目及其相关服务(二次)以询价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5-188
项目编号:WH2015-019-01
2、项目名称:宁阳县文化馆视频音频工作室设备购置项目(二次)
3、项目内容:视频音频工作室设备采购及安装。
4、预算控制价:892580.00元。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供应商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5.3具备专业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贰级及以上资质(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且营业执照中具备本次采购货物的经营范围及供货能力的生产企业或经销商;
5.4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文化部文化艺术人才中心颁发的专业音响项目经理证书,同时提供其在本单位近半年缴纳社保证明;
5.5需提供2013年以来至少一个80万元以上的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及验收证明);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审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7、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按照以下要求获取询价通知书:
7.1时间:自2016年4月13日起至2016年4月15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地址:宁阳县建设银行南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7.4方式:现场购买,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及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及验收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按宁政办发【2015】47号文执行,由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等证件及本公告第五条规定所要求证件原件及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建设银行南行100米路西)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联系人:苏浩,联系方式:0538-5637020;(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7.5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8、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8.1递交时间:2016年4月22日13时30分起至14时00分止;
8.2截止时间:2016年4月22日14时00分;
8.3递交地点: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8.4地址:建设路建设银行南行100米路西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9.1 采购人:宁阳县文化馆
地址:宁阳县金阳大街289号
E-mail:nywhg@163.com
邮政编码:0538-271400
电话:13665482766
联系人:胡太东
9.2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齐晓
地址:宁阳县东街201号
E-mail:wanhe5056@163.com
邮政编码:0538-271400
电话:0538-6088868
传真:0538-6088868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阳支行
银行账号:1604010709022140337
10、公告媒体
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
11、监督部门
宁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