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福州市台江区地方税务局投影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XFZB-2016-2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爱光
项目联系电话:0591-8800230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 福州市台江区地方税务局
地址:台江区
联系方式:吴主任 133659161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爱光0591-8800230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铜盘路五凤派出所新址隔壁)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福州市台江区地方税务局投影机采购项目 |
投影仪 |
办公 |
1套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B“技术参数及要求” |
福州市台江区地方税务局 |
13365916166 |
台江区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则无需提供有效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②有效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④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⑤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保障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⑥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正本中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副本可提供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挂靠投标。 注: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79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12日 08:30 至 2016年04月2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铜盘路五凤派出所新址隔壁)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方式可通过直接到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或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招标文件的,须将购买标书费用通过电汇或转帐形式汇入招标公告中写明的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合同包号、投标人的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单位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传真至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未按照上述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03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03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5号楼4层(铜盘路五凤派出所新址隔壁)
七、其它补充事宜
开户行: 福建海峡银行东街支行
开户名: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 100026211970010002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