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竣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灵寿县公安消防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寿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教育馆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灵寿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教育馆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JYZB-1604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巧芳
项目联系电话:0311-8766002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寿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灵寿县建设大街
联系方式:杨龙 0311-892151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石家庄竣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巧芳 0311-87660023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路196号锦华大厦305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结构代码证副本(以上三项,对于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企业信用手册,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等。(以上证件查看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11日 09:00 至 2016年04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0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0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