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上海市普陀区图书馆报告厅音响、灯光及舞台机械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住建部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 (4)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或具有智能化系统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 (5)如果供应商提供的主要货物(调音台、灯具设备、灯光控台以及视频高清传输设备)不是自己制造的,供应商应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7)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维修、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8)本次招标为网上招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普陀区图书馆报告厅音响、灯光及舞台机械改造
2、招标编号:SHXM-08-20160405-1678(代理机构内部编号:2016-03-038)
3、预算编号:08-16-11516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报告厅音响、灯光及舞台机械改造(具体项目内容、管理服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2)本项目不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3)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846920元整。
5、交付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图书馆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
7、采购预算金额:1846920(国库资金:184692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4-06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4-12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住建部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专项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 5.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或具有智能化系统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04-28 09:3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04-28 09:3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大渡河路1718号A416会议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大渡河路1718号A416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将于2016年4月13日9:00在上海市普陀区图书馆组织现场踏勘及答疑。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普陀区图书馆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铜川路1278号 地址: 大渡河路1718号A411室
邮编: 200000 邮编: 200000
联系人: 陆老师 联系人: 孙老师、曾老师
电话: 52657481 电话: 52564588-8470、13818060501
传真: 52657481 传真: 52564588-6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