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广东省肇庆市地方税务局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及合同(GZJL-CG160407,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一、项目编号:GZJL-CG160407
二、项目名称:广东省肇庆市地方税务局液晶拼接显示屏采购项目
三、项目类别:货物类
四、项目要求: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得拆分,且要提供完整的方案资料。(详见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五、招标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交货完工期 |
1 |
广东省肇庆市地方税务局液晶拼接显示屏采购项目 |
一批 |
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交钥匙项目) |
六、项目最高限价为: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叁拾壹万叁仟玖佰元整(¥313,900.00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原件核对后退还)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5月3日
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建设三路46号商业大厦十三楼东一区。
3、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150.00元/套,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5、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报名及投标。
九、招标文件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送至或传真至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电话咨询或电邮形式均无效)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招标活动实施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5月4日上午9:00 -9: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5月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投标及开标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402室(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即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十一、采购人、采购办、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广东省肇庆市地方税务局
联 系 人:彭小姐
联系电话:0758-2857613
2、采购办:肇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758-2313152
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建设三路46号商业大厦十三楼东一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758-6913619
传真电话:0758-6183671
评审结果公示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肇庆市政府采购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