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受宁阳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宁阳县公安局二楼会议室大屏采购项目以询价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编号:SDTANY2016-0044-00
2、项目名称:宁阳县公安局二楼会议室大屏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本项目为宁阳县公安局二楼会议室大屏采购项目,包括室内高清全彩LED显示屏、视频拼接器、控制主机等采购。
4、预算控制价:28万元。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基本条件。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5.2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所提供货物的相应经营范围;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电子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3投标人须具有本地化技术服务能力, 在泰安市内有固定经营场所、常年售后服务机构和售后服务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以营业执照为准);
5.4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具有3份同类项目供货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审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7、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7.1时间:自2016年3月29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地址:宁阳县建设路建设银行南行100米路西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7.4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须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2013年1月1日以来30万及以上同类项目供货合同及中标通知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按宁政办发【2015】47号文执行,由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等证件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联系人:李春辉,联系方式:0538-5637020。
7.5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8、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8.1递交时间:2016年4月6日13时30分起至14时00分止;
8.2截止时间:2016年4月6日14时00分;
8.3递交地点: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4地址:宁阳县建设路建设银行南行100米路西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9.1 采购人:宁阳县公安局
地址:宁阳县金阳大街
邮政编码:271400
电话:13583898091
联系人:朱主任
9.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项目经理:徐翔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虎山路37号
E-mail:sdzb-99910@163.com
邮政编码:0538-271000
电话:0538-8267708
10、公告媒体
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
11、监督部门
宁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