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长宁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一批投影机公开招标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为整机产品的制造厂商或授权的经销商;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以及近二年类似项目业绩,在本市拥有专业的技术服务队伍并能长期提供售后服务。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宁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一批投影机公开招标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6-20160316-899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ZC20160010)
3、预算编号:06-16-97845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宁区卫生管理中心需购置一台电动变焦镜头工程投影机及配套设施,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
7、采购预算金额:160000(国库资金:0;自筹资金:16000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6-03-18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03-25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扫描件、本单位近二年类似成功项目业绩清单(内容需包括项目概况、合同金额、业主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限A4幅面2页以内,扫描件)、在上海地区有固定售后服务点相关说明(非本市供应商,扫描件,至少一项)等资料各一份,前述资料每一页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2)代理机构审核时间:2016年3月18日至2016年3月25日(供应商上传资料后,经审核通过后方能浏览招标文件,完成报名手续); 3)供应商提问时间:2016年3月28日上午11点前接受提问; 4)代理机构答疑澄清时间:2016年3月29日下午17点之前。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04-19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6-04-19 1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天山路600弄思创大厦4号楼6楼)
2、开标地点: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天山路600弄思创大厦4号楼6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开标时,投标人应当进行投标文件数据解密及其他相关操作,投标人应携带其有效数字证书(CA证书U盘)、可以在开标地点无线上网的计算机设备以进行开标相关操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及其他有关文件的规定,本项目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实行全过程电子采购,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活动应当符合有关文件规定、符合该电子采购平台的设置要求。电子采购平台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长宁区卫生事务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上海市云雾山路39号909室 地址: 天山路600弄思创大厦4号楼6楼
邮编: 200051 邮编: 200051
联系人: 孙老师 联系人: 严老师
电话: 52064307 电话: 62733385
传真: 52064307 传真: 62733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