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荐的成交人为:
中标候选人 |
采购预算 |
中标价 |
云南灵智瑞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360000.00元 |
350000.00元 |
2、以上招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各投标人若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材料应包括投诉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等。投诉人为法人时,投诉资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并加盖企业法人印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时,投诉资料必须有主要负责人或个人亲笔签字。投标人应先将书面材料交与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对异议进行回复,投标人对回复结果不满意的,方可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的投诉将不予受理。
3、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后,请本次投标的相关企业到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理有关事宜。在此,衷心感谢投标单位的积极参加与支持。
3、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
采购人:保山市隆阳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75-2203233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