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霞云岭国家级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旅游配套服务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第一标段(红歌纪念馆展陈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隗功文
项目联系电话:010-6036735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房山区霞云岭乡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霞云岭乡
联系方式:隗功文,010-6036735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捷力诚建筑事务服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付晓晨,010-8931356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大董村星城北里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红歌纪念馆展陈改造工程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只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中展陈工程投标人应具有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金应不低于人民币500 万元,同时有近三年的科技类场馆展项及多媒体类项目不低于400万的案例业绩,并提供合同有效复印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投标人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22.2153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03日 09:00 至 2016年03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大董村星城北里北京市捷力诚建筑事务服务所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2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2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拱辰大街1号昊天假日酒店11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北京市捷力诚建筑事务服务所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霞云岭乡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霞云岭国家级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旅游配套服务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第一标段(红歌纪念馆展陈改造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愿意承担该项目施工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只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中展陈工程投标人应具有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金应不低于人民币500 万元,同时有近三年的科技类场馆展项及多媒体类项目不低于400万的案例业绩,并提供合同有效复印件;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投标人应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
2.2、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已经在投标单位注册;,且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建造师如在继续教育阶段,须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3、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5、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应在北京建立企业管理档案,且已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
2.6、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2.7、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13年3月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8、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9、(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二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单位,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2)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2.10、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报名条件及时间:
本项目招标仅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其它方式的报名。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必要合格条件审查,只有在有效报名期内报名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必要合格条件审查,购买本项目相关文件。
各投标单位须在公告有效期内【2016年 3月3日―2016年 3月7 日,办公时间每日上午09时00分~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时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外地进京建筑业企业还应携带《北京市建筑业企业档案管理手册》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报名时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及其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聘用单位必须和注册证书中注册执业单位一致)等资料的有效原件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证件须清晰可辨、齐全有效,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其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的复印件须加盖有效的建造师执业印章)。关于经营状态的声明(本项目招标公告第2.7条要求的投标人经营状态,声明内容需全部打印在A4纸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原件一份),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的有效原件及复印件一套盖章。委托人的保险证明(劳动局开具)、委托人的劳动合同(须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到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大董村星城北里北京市捷力诚建筑事务服务所有限公司报名。
四、文件的获取
在公告有效期内按时报名且通过报名阶段投标人,请在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大董村星城北里北京市捷力诚建筑事务服务所有限公司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保险证明以及有效的身份证件购买招标文件。
文件费500元,文件一旦售出,概不退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霞云岭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捷力诚建筑事务服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大董村星城北里
邮 编:102413
联系人:付晓晨
电话:(010)89313565传真:(010)89313879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