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受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的委托,就安阳高新区第三小学LED屏、音响系统采购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采购内容 |
数量 |
基本 技术要求 |
交验期 |
交验地点 |
预算 |
LED屏、 音响系统 |
一批 |
详见项目基本技术要求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
采 购 人 指 定 地 点 |
275444元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3日至2016年3月5日,每日上午08 时3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前去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市文峰大道与朝阳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领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谈判小组对投标单位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7日15时00分,地点为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市文峰大道与朝阳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华城国际办公楼四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拒绝接收。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单位应缴纳足额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伍仟元整。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定标后5日内予以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凭所签合同原件无息退还。
2、投标保证金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转帐形式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户名: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阳分行营业部
账号:372900058410806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安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anyang.hngp.gov.cn/
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网 http://www.aygxq.gov.cn
八、中标公示发布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经谈判小组评议的推荐中标意见,将按规定时间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网上公示,各投标单位对推荐中标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同时报送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向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书面投诉。(具体程序按豫财购[2004]23号《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九、联系人
采购单位: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联系人:燕飞
联系电话:13525834467、13569034859
代理公司: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仝锐
联系电话:0372-2965212、18537214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