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受霞浦县海洋与渔业局 委托,对全彩LED显示屏等采购项目采用询价采购方式,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全彩LED显示屏等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及要求:全彩LED显示屏等采购项目
3、招标编号:FJTH-420160104-1
4、采购人:霞浦县海洋与渔业局
5、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6、供应商资格要求:
6.1、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证件:
(1)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3)报价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报价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6.2、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6.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4、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②依法缴纳税收: 供应商上一年度任意三个月的缴税凭证。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截止前任意三个月由供应商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
6.5、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6.6、供应商需书面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7、供应商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3C认证等),必须提供规定的产品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6.8、其他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
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9、本项目合同包1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若高于最高限价,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7、获取标书时间:2016年 2月 19日起至2016年 2 月 24 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
8、获取标书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9、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10、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按公告提供的收款单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第9条的要求,电汇相应的金额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需购买的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11、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2月26日下午14:00 (北京时间)。
1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 2月26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开标厅。由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接收,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另附一份电子光盘)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其他形式提交质疑问题的不予受理。逾期提交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14、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前台 0591-87623955
项目联系人:熊雨薇 0591-87515822转816
传 真: 0591-87878463
电子信箱:FJTHZB@163.com
开户名: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东支行
帐 号: 1501014170012067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2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