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红河州公安局警务技能训练基地(反恐基地)射击馆建设项目”已由红河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红河州公安局”,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云鑫招字2016-3-052
2.2建设地点:蒙自市文澜镇白路脚村委会玉屏村西北侧。
2.3预算资金:8800000元。
2.4工期要求: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起倒靶标、侧转靶标、摇摆靶标、电池及充电器、无线侧转自动报靶系统、靶板、总控制系统、移动式安全靶棚、压弹梁防护、轮胎式收弹器、两侧30米轮胎收弹器、橡胶帘、照明系统:靶面照明(投光灯)、消音系统、投影一体机、靶位显示系统、互动训练器材、训练软件、集中控制系统、实弹报靶系统、成绩打印机、百叶窗吸附式收弹器、墙面消音、顶面消音、地面消音、灯光照明、通风系统、防弹玻璃门、防弹玻璃、防弹玻璃基座、液晶电视机、VGA分配器、VGA线、VGA线、四周轮胎、房间内轮胎、钢架结构及支撑、彩钢夹芯板、地面防跳弹处理、进户防弹门及门框、配电箱、电缆桥架、LED工矿灯、电气配管及配线、红外高清摄像机、室内红外高清半球、全方位高速球机、16路硬盘录像机及主机、视频线(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6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为1个合同段进行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工程安装设备的生产或销售、安装设备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会计报表),无亏损;具备一定的流动资金,没处于财产被冻结状况。
3.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4年全年或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保资金的缴款凭证)。
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的授权书原件。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申请人需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申请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持有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才能参加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投标。如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2月18日至2016年02月24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蒙自市红河州工业园区1号路南湖花园小区2幢7号商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法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生产厂商的授权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告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函原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此费用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03月09日09: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蒙自市红河州工业园区8号路政务服务大楼3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红河州财政局网站(www.hhcz.hh.gov.cn)、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www.hhzy.net)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红河州公安局
地 址:蒙自市
联系人:郭小彬
联系电话:13987356086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红河州工业园区1号路南湖花园小区2幢7号商铺
联系人:阴莎、文钰琳
电 话:15911310311、15974723359
传 真:0873-3720719-806
2016年0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