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受 广东省潮州市人民检察院 的委托,拟对 广东省潮州市人民检察院大厅LED彩屏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612-148125-006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潮州市人民检察院大厅LED彩屏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59,159
四、采购数量:1台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项目名称:大厅LED彩屏
2、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59159元
3、用途:业务用
4、数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一)报价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国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合法生产或经营(符合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资格的企业法人。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必须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
(三)必须有可靠的售后服务保障,非潮州市、揭阳市、汕头市范围内工商注册登记的投标供应商,应设立或委托上述区域内工商注册登记的维修服务机构提供维修服务[须符合本采购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提供维修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委托维护的还应提供维修服务委托协议]。
(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条件。
注:具体资质证明文件要求见第六条(一)款第2点。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 年12 月29 日 至 2017 年 01 月 12 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潮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凤新大厦北侧)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7 年1 月18 日9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凤新大厦北侧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7 年1 月18 日9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凤新大厦北侧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6 年 12 月 29 日 至 2017 年 01 月 03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潮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潮州市城新路91号
联系人:林佩娜 联系电话:0768-2682021
传真:0768-2682021 邮编:521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潮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潮州市潮州大道凤新大厦北侧
联系人:刘瑞娟 联系电话:0768-2280181
传真:0768-2285300 邮编:521011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杨良德 联系电话:0768-2280181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潮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