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花园口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就其LED屏等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HFZC161204
二、招标内容:LED屏等设备 1批(具体要求详见谈判采购文件)
注:谈判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供应商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报价,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而被拒绝。
三、投标人的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截至2016年12月29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2万元。供应商的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6年12月23日起至2016年12月29日止每天9:00—11:00、13: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号海景酒店14楼J座)。
六、报名要求: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
购买谈判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其相应的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谈判采购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谈判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谈判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2016年12月30日09:30- 10:00整(北京时间)在大连公共行政服务中心5楼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地点:2016年12月30日10:00整(北京时间)在大连公共行政服务中心7楼(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十、招标人:大连花园口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安妮 电话:0411-82820228
传真:0411-82821838(自动)电子邮箱:hongfeng-dl@163.com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号海景酒店14楼J座
该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2016年12月23日起至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