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民建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东港市新城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港市新城街道办事处联村LED彩屏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港市新城街道办事处联村LED彩屏工程
项目编号:LNMJZBFC201612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15-719796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港市新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东港市新城街道
联系方式:赵先生 0415-719796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民建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女士 13050374677
代理机构地址: 丹东市振兴区花园东路30号交通物流6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1).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投标人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投标人。(3). 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6年12月21日 08:30 至 2016年12月23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丹东市振兴区花园东路30号交通物流6楼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15-7197967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44.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4)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5)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注:供应商须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清晰的复印件2份(原件返还,复印件留存,复印件要求按以上顺序装订,且复印清晰),没有提供原件或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谢绝领取招标文件。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5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6年12月21日 08:30 至 2016年12月23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6年12月29日 13: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9日 13: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丹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27-1-1号)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12月29日 13: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丹东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丹东市振兴区青年大街27-1-1号)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投标法》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
3.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
4.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项目编号:LNMJZBFC20161201
2、采购项目名称:东港市新城街道办事处联村LED彩屏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4万元;
5、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LED牌匾安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6、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工。(具体工期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7、其他要求: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1 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1、采购项目编号:LNMJZBFC20161201
2、采购项目名称:东港市新城街道办事处联村LED彩屏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4万元;
5、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LED牌匾安装(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6、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工。(具体工期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7、其他要求: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1 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