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鲁甸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的委托,对鲁甸县四馆一中心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经落实。
二、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E5300000000416001488
2.2招标范围:为鲁甸县四馆一中心设项目提供项目实施服务和融资服务。承接主体应按合同履行提供服务、认真组织实施服务项目,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保证服务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及社会监督(具体的服务内容包含融资、项目建设、项目管理等)。
★注:本项目为一个标段,投标人必须对该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
2.3服务期限:总期限18年,其中项目建设期3年,项目服务合同履行期15年。
2.4 项目地点:鲁甸县项目实施地点。
2.5服务要求:采购人与选定的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选定的承接主体应认真履行《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约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提供服务的数量和质量达到预期目标。
2.6项目总投资约为25746.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具备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3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05日起至2016年12月09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持投标人营业执照、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鲁甸县世纪大道延长线云南汇工5楼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鲁甸项目部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2月26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鲁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鲁甸县世纪大道延长线云南汇工)六楼开标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鲁甸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 址: 鲁甸县
联系人: 丁永斌
电 话: 13887131898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鲁甸县世纪大道延长线云南汇工5楼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鲁甸项目部
邮政编码:657199
联 系 人:张文安、杜文涛、李兵、肖伟
联系电话:0870-3014096、13368717465
传真:0870-3014096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西市区支行
账号:2502016009024543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