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宁海县财政局批准,现就宁海县生态印记数字档案体验馆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CBNB-20161180G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自用
四、采购内容、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简要技术要求 |
采购预算 |
一 |
宁海县生态印记数字档案体验馆系统建设 |
1批 |
宁海县生态印记数字档案体验馆系统建设涉及的展厅(包含生态印记数字档案体验馆、珍贵档案展厅及临时展厅)布展装饰(展厅内搭建、分割、综合布线、顶部处理,墙面布展,地面处理,文字图片展板设计与制作以及展柜等各类展厅用品定制);展厅导视系统(标识标牌);展馆配套多媒体设备安装及软件制作(设备和多媒体系统集成采购及安装),展厅多媒体素材(影片等)展示内容的设计制作;整套系统验收、运行、后续服务及维护等工作。(消防、空调、通风不包含在本次采购中) |
1100万元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有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
2、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施工与设计一体化二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提供原件备查,实行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23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15;下午1:30-5:00。
2.发售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前台,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及传真:0574-88090098。
3.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
投标人应于2016年12月5日16:00时(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汇票(电汇)、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形式交入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账户。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12月7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2月7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海县公共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宁海县桃源中路161号世贸中心1幢19楼
联系人:叶女士,联系电话:0574-65120156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娜、单琛耘;
联系电话: 0574-87425381、88090150 传真:0574-87425386;
十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被确定中标,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十二、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2013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 83555215。
关于本次投标的款项都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东门支行
帐 号: 31010122000005488
户 名: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备注: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之规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纳税人识别号
3、地址电话
4、开户银行及账号
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