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玉屏书院博物馆陈列布展工程监理询价(二次公告)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石屏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的委托,对石屏县玉屏书院博物馆陈列布展工程监理进行询价。本项目采购计划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欢迎满足资格条件、信誉良好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询价活动。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石屏县玉屏书院博物馆陈列布展工程监理
招标编号:HHZB2016741
二、项目预算资金:160000元
三、采购内容:项目施工阶段至项目竣工验收的施工监理。
四、监理服务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
五、质量要求:验收合格,通过备案。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8.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
8.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8.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复印件。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提供2014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税收缴款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2016年内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提供缴纳人员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8.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8.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8.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8.2投标人必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且持有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
8.3供应商必须到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不良记录或无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供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8.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信息
有意向的单位请于2016年11月2日至2016年11月4日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在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石屏业务部(石屏县异龙小学7号商铺)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报名时需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九、竞标文件递交及询价时间
(一)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日 上午09时00分
(二)竞标文件递交地点: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三)询价时间:2016年12月1日 上午09时00分
(四)询价地点:石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厅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红河州公共资源信息网(www.hhzy.net)、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红河州财政局网站(www.hhcz.hh.gov.cn)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屏县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郑婷
地 址:云南省石屏县文物管理所
联 系 人:朱晓燕
电 话:13408992811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秦臻
地 址:蒙自市护国路红建佳苑商网7、8号
联 系 人:马艳
电 话:0873-4909558、13887365986
日 期: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