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公安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公安局指挥中心大屏显示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公安局指挥中心大屏显示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6-2089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4-58080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公安局
地址:黑龙江省建三江
联系方式:魏先生0454-58080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国发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薛女士0451-82265031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大顺街4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公安局指挥中心大屏显示系统采购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公安局,资金来自财政预算。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所需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公安局指挥中心大屏显示系统采购项目。
2.2 招标内容:大屏显示系统相关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2.4 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富锦市建三江管理局局直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须具备营业执照独立法人资格;
3.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能够满足本项目具体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3.3本项目需投标人配备专职项目负责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须具备营业执照独立法人资格;3.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能够满足本项目具体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3.3本项目需投标人配备专职项目负责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0月31日 09:00 至 2016年11月04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4号7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需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委托人(被授权委托人为专职项目负责人)同时到场并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委托人资格证明文件及身份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大屏制造商对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类似项目的销售合同2份(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法人和被授权人缴纳的近六个月社会保险证明(由社保机构出具,体现被授权人名字)、检察机关对本项目出具的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等证件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以上材料缺少任意一份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受理其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4号7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