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深圳海关查验管控中心、稽核查中心大屏幕建设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G16GK-A0302-D1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解先生 尹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10-65195161 010-6519483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五层522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号,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入口位于大羊毛胡同过街走廊处)。
联系方式:解先生 尹先生 010-65195161 010-65194838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品目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主要技术要求 |
1 |
深圳海关查验管控中心、稽核查中心大屏幕建设项目 |
1批 |
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完成 |
深圳海关指定地点 |
1.质保期:3年免费保修服务; 2.安装时限:签订合同后 20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及系统集成工作。 |
(注:投标人必须对上述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分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相关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从招标人在本公告中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招标人。4、受托为本采购项目整体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了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整体或相关分项目的投标。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6.针对同一包,一个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7.投标人其他条件: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9.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0月28日 09:00 至 2016年11月0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hgcg.customs.gov.cn/hgcg/default.aspx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五层522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号,中国海关博物馆办公楼入口位于大羊毛胡同过街走廊处)。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有关规定,本项目将对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打分。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评审时其投标报价不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