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人行道红绿灯和LED提示屏维修
二、采购项目编号:莱阳政采[阳光]货物2016100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项目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1 |
人行道红绿灯和LED提示屏维修 |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贰级资质证书(烟台市以外供应商还须提供烟台市公安局出具的备案证明); (3)供应商需提供原信号灯主机厂家出具的人行灯及LED待转屏接入证明。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
19.276万元 |
四、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16年10月26日起至2016年11月2日11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69号飞龙天润大厦608室)
3、方式:购买或邮寄
4、售价:人民币叁佰元/份(¥300/份),如需邮寄须另加邮费人民币伍拾元/份(¥50.00/份);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11月3日14:00-14:30(北京时间)
2、地点:莱阳市政府采购大厅(莱阳市旌阳路33号)
六、谈判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11月3日14:30(北京时间)
2、地点:莱阳市政府采购大厅(莱阳市旌阳路33号)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莱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莱阳市龙门西路112号
联系人:盖钧龙 联系方式:13884675077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69号飞龙天润大厦608室
联系人: 刘政 刘杨
联系方式:0535-6729608-80
电子邮箱:ytygzb@126.com
八、其他: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登记备案。
附件:竞争性谈判文件
发 布 人: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