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现对延川县广播电视台建LED电子屏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县财政。欢迎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六项规定和满足本公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川县广播电视台建LED电子屏采购项目。
二、谈判项目编号:YCZFCG2016-070
三、采购人:延川县广播电视台
四、项目内容:项目内容包括为了丰富市民广场文化生活,扩展延川形象宣传。在路遥广场建单面电子屏一台。
该项目最高预算价1198380.00元。(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报名提交资料: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六项规定;
2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3、供应商应具有报投产品代理证书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5、投标供应商提供所在地县(区)级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6、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企业完税证明:截止开标前3个月内(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报名时携带以上要求的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两份。
六、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法定公休日除外)。
七、报名地点:延川县财政局办公楼321室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1日上午9:30分。
九、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1日上午9:30分(如时间有变更,另行通知)
十、地点:延川县住建局五楼开标室
十一、联系人:电视台:刘文丽 电话: 18992199496
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 0911―8331529 或8331531
延川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