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6年10月14日起至2016年10月20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采购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ZQDLZB201600093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肇庆中学新疆部报告厅拼接屏电视墙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项目内容 |
数量 |
项目完成期 |
交货地点 |
最高投标限价 |
新疆部报告厅拼接屏电视墙 |
1批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0天内 |
用户指定地点 |
¥1,083,39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捌万叁仟叁佰玖拾元整) |
备注:1、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包括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直至验收合格交付用户使用。
2、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能只对其中部分货物进行投标,且要提供详细的技术资料(详见第四篇用户需求书)。
3、 本采购项目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报价。
四、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6年10月14日起至2016年11月3日期间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肇庆德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肇庆市前进北路10号(联通大厦)第十一层第1107室>现场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除外)(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请投标人先行下载“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并填写完整,与报名资料同时提交。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人民币:贰佰元整),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仅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六、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评标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01室(即端州三路24号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1月4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1月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十、本项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a.采购人:广东肇庆中学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758-2799828
b. 监管部门:肇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黎先生
联系电话:0758-2232802
c.采购代理机构:肇庆德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758-2160028
传真:0758-2160198
联系地址:肇庆市前进北路10号(联通大厦)第十一层第1107室
十一、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公示
招标文件公示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肇庆德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