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西畴县公安消防大队委托,对该单位西畴县公安消防大队3D红门影院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玮元-A2016006-WS)进行竞争性谈判,现诚邀具有相应供货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详见《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具体供货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3)交货地点:西畴县公安消防大队(采购人指定的地方)。
(4)项目预算:28.8万元。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支付成交价的94%,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成交价的6%。
2、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外地企业必须在云南省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且售后服务机构并具有影视、音响设备的维修资格;
(三)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数字放映设备、3D系统、金属银幕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四)同步片源保证承诺书,承诺内容包含数字电影放映设备可加盟标准院线,做到全国同期上映影片同步播放,并注明时限(附与国家标准院线签订的供片及分账合同);
(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10月10日起至2016年10月12日止(节假日正常休息);
(2)发售地点:西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畴县工商局三楼);
(3)文件售价:800.00元/份;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4、供应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和须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数字放映设备、3D系统、金属银幕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7)同步片源保证承诺书,承诺内容包含数字电影放映设备可加盟标准院线,做到全国同期上映影片同步播放,并注明时限(附与国家标准院线签订的供片及分账合同)。
5、响应文件递交:
(1)递交时间:2016年10月14日下午14时30分至15时00分;
(2)递交地点:西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畴县工商局三楼);
(3)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4日下午15时00分;
6、谈判会议时间及地点:
(1)会议开始时间:2016年10月14日下午15时00分;
(2)会议地点:西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畴县工商局三楼);
7、报价方式:本次采购按整体报价,按整体成交。
8、供应商务必认真阅读本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谈判文件如有变更,将主要以书面形式通知。
9、谈判保证金:
保证金形式:1)银行汇票;2)转账支票;3)网银支付,其他方式转账的无效;
①谈判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
②转账凭证上备注栏内必须注明项目全称,联系人及电话。如未注明项目全称导致保证金与所投项目不符,后果由谈判申请人自负。
开户行地址:西畴县第一幼儿园斜对面
开户名称:西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云南省农村信用合作社兰城信用社
帐 号:4400 0077 8477 5012
款项用途: 项目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的金额:¥5000.00(伍仟元整)
谈判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与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10、信息发布:
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将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西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采 购 人:西畴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 系 人:徐文成
电话/传真:18313458057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市东风路上条街A-1-17A06
联 系 人:谭仲秋
电话/传真:1817666181/0876-6887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