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大屏幕显示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XCGZX2016-0249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蕾、厉嘉元
项目联系电话:0510-8182773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09月23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6年09月30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无锡市公安局大屏幕显示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XCGZX2016-0249
原公告地址: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网址:http://zfcgzx. wuxi.gov.cn)
三、更正事项、内容:
更正事项及内容:
1、招标文件第7页评标方法中 “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人的商务标分值、技术标分值和现场演示分值,在拆封投标人对应表后,将各投标人的三部分得分合计,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合计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确定3家中标候选单位。若得分相同,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改为“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人的商务标分值和技术标分值,在拆封投标人对应表后,将各投标人的二部分得分合计,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合计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确定3家中标候选单位。若得分相同,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2、招标文件第14页项目技术要求4.2、显示屏体中 “主屏采用全彩LED显示单元,通过拼接方式组成超高分辨率显示屏。整屏尺寸≥23.5㎡”改为“主屏采用全彩LED显示单元,通过拼接方式组成超高分辨率显示屏。整屏尺寸≥24.5㎡”。
3、招标文件第15页项目技术要求5.1、室内小间距LED显示屏中 “17、显示单元具备3C、CB认证证书;(提供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改为“17、显示单元具备3C认证证书;(提供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出具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及CB认证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22、显示屏面积≥23.5㎡”改为“22、显示屏面积≥24.5㎡”。
4、招标文件第16页项目技术要求5.2、大屏拼接控制器中 “5、DVI-I采集输入:单板支持4路DVI/VGA1080P以下各种分辨率输入;Dual_link采集输入:单板支持2路4K以下各种分辨率输入;CVBS采集输入,单板支持32路D1分辨率视频采集;HDMI采集输入:单板支持2路4K采集输入或4/8路1080P以下采集输入;SDI采集输入:单板支持8路1080P以下各种分辨率采集;HDCVI采集输入:单板支持8路1080P以下各种分辨率采集;DVI输出:单板支持4路1080P输出;HDMI输出,单板支持4/8路1080P及以下各种分辨率视频输出;(提供公安部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改为“单板支持4路DVI/VGA1080P以下各种分辨率输入;Dual_link采集输入:单板支持2路4K以下各种分辨率输入;CVBS采集输入,单板支持32路D1分辨率视频采集;HDMI采集输入:单板支持2路4K采集输入或4/8路1080P以下采集输入;SDI采集输入:单板支持8路1080P以下各种分辨率采集;单板支持8路1080P以下各种分辨率采集;DVI输出:单板支持4路1080P输出;HDMI输出,单板支持4/8路1080P及以下各种分辨率视频输出;(提供公安部有效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17、输入端口数≥48,其中不少于4路4K;输出端口数≥32,其中不少于4路4K。”改为“17、输入端口数≥32,其中不少于4路4K;输出端口数≥48,其中不少于4路4K。”
5、招标文件第19页项目技术要求六、主要设备参考清单改为: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规格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室内小间距LED显示屏 |
详见技术规格要求 |
≥24.5 |
平方米 |
|
2 |
显示屏独立主控 |
1) 一路DVI视频输入; |
10 |
台 |
|
3 |
大屏幕拼接控制器 |
详见技术规格要求 |
1 |
台 |
|
4 |
大屏控制软件 |
大屏幕设备的设置和日常使用,具备设置预案、开关机、信号切换等功能 |
1 |
套 |
|
5 |
安装结构 |
满足本项目LED显示屏安装需求的支架结构等 |
24.5 |
平方米 |
数量为估算,请自行按现场情况计算 |
6 |
配电柜 |
带漏电保护功能,按屏体总功率选配配电柜 |
1 |
套 |
|
7 |
强电线缆 |
提供配电柜到屏幕的强电线 |
100 |
米 |
数量为估算,请自行按现场情况计算 |
8 |
信号线缆 |
提供控制器到屏体信号线 |
200 |
米 |
数量为估算,请自行按现场情况计算 |
9 |
辅材 |
满足本项目的各类辅助材料 |
1 |
项 |
|
如招标文件涉及到以上修改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做相应修改。
更正日期:2016年9月30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无锡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无锡市崇宁路5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严旭0510-8222232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无锡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0号3楼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蕾、厉嘉元0510-81827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