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区展示中心购买投影机灯泡(谈判编号:ZHWZ2016-488HW)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金额、交货期
1. 项目名称: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区展示中心购买投影机灯泡
2. 项目内容:区展示中心购买投影机灯泡一批。
3.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
4. 完工期: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投标人应在完工期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交付工作。
注: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单位;
2. 如投标人非所投投影机灯泡的制造商,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所投主要货物制造商或其直辖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3. 投标人在近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格式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4. 投标人及其所投货物制造商须为中小企业(提供声明函)。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分支机构参加谈判。2)只有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加谈判。3)根据《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关于<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政策解释的通知》(珠财采通[2013]8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受此限制,中小企业的划型标准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其中,“从业人员”指最近三个月月平均人数,“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以上财务年度的指标为准;供应商对声明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购买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 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6年1月18日~1月22日,每天0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谈判文件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3. 购买谈判文件方式:供应商可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或采用邮寄的方式购买,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传真件):
(1)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第1-3点的资料;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
4.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四、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2016年1月25日14:30-15:00
2.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1月25日15:00
3.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地点: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570615693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西路林海大厦2楼 邮编:519015
联系人:袁明聪(项目咨询)3361206、邱会芳(标书售卖)3361010、方欣(保证金事项)3361282、 传真:0756-3361190
资金来往账号(谈判保证金除外):
开户银行:珠海市工商银行东风支行 户名: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02025419000015486
附件:(竞争性谈判文件)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珠海市物资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