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受宜春职业技术学院委托,根据宜春市政府采购办下达的宜财采[2015]514号、[2016]001号采购通知书,就其要求采购的单色LED显示屏、音响系统、演播室灯光系统进行询价采购,本项目分为三个包,不可兼报,欢迎符合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价。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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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数量 |
第一包 |
单色LED显示屏系统 |
详见招标文件 |
一套 |
第二包 |
音响系统 |
详见招标文件 |
一套 |
第三包 |
演播室灯光系统 |
详见招标文件 |
一套 |
二、项目预算:第一包:67600元、第二包:72200元、第三包:92000元
三、交货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货。
交货及验收地点: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指定地点。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开标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质审核(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者作无效标处理)
第一包需提供:
(1)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所投激光投影机厂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三年质保承诺函(加盖厂商原色公章有效);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需与投标当天参加的受委托人一致)。
第二包需提供:
(1)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所投数字音箱处理器、影院环绕音箱、环绕音箱功放机全国总代理或生产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加盖厂商原色公章有效);
(3)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的资质证明原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需与投标当天参加的受委托人一致)。
第三包需提供:
(1)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2)100wLED菲涅尔聚光灯、100w色温可调LED平板柔光灯厂商出具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加盖厂商红章有效);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需与投标当天参加的受委托人一致)。
五、成交原则:投标人所投产品完全满足询价文件要求、不超预算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为成交单位。(不满足文件要求做无效标处理)
六、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建华 联系电话:15879505227 传真:0795-3994618
2、采购单位:宜春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蒋健
3、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01日12日 ,每日9:00—17:00(节假日除外)。
出售地点:宜春市枣树园A6栋三单元601室(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购买标书。
出售方式:现金 /汇款、 售 价:人民币200元/包,售后不退。
4、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如愿意参加本次投标活动,请于自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01日12日交纳投标保证金(第一包:人民币壹仟元整,第二包: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第三包:壹仟捌佰元整),投标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售标书截止时间前到达文件规定的指定账户,并提供证据到本公司,逾期交纳将不予接受投标(不接受现金)。
报名及保证金交纳账号:
开户名: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1508202709000012345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分行宜阳分理处
(备注:未在规定时间内交报名费的投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七、开标时间:2016年01日14日上午9:30时。
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八、本次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宜春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ycf.gov.cn/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tbw.gov.cn
凡涉及本次招标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我公司在媒体上发布的最后一次信息为准。
九、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请贵单位购买本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