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项目编号/包号: |
JBT2015-296C-Z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 联系方式 |
厦门吉百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市湖滨东路408号体育中心综合楼6楼,0592-5379650。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 联系方式 |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服务中心 |
采购项目名称: |
火炬众创大厦LED显示屏系统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性质): |
火炬众创大厦LED显示屏系统;其他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35万元 |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落实节能、环保,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
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
1、谈判响应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谈判响应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若为2015年10月1日之后新注册或变更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其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谈判响应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近期(指上一个月或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指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证书或书面承诺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谈判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函(见格式); 3、 谈判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谈判代表的授权书原件(谈判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应附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均须复印);其他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即日起(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厦门市湖滨东路408号体育中心综合楼6楼,厦门吉百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592-5379650 传真:0592-5379651 |
谈判文件售价: |
标书费:100元/套,邮费到付。 |
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16年01月11日 (周一) 下午 14时 00分 |
谈判地点: |
厦门市湖滨东路408号体育中心综合楼6楼, 厦门吉百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 |
权先生;电话/传真:0592-5379656/5379651 |
标书费、图纸费、招标代理费和保证金缴交帐户: |
谈判响应保证金开户行:兴业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帐号:1296801001005433050087; 标书费、图纸费、招标代理费开户行:建设银行厦门市滨北支行,帐号:35101537201052507266; 收款单位:厦门吉百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