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委托,对福建省公安交通指挥中心项目(大屏显示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FJLQ20156055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预算金额 (万元) |
采购单位 |
地址 |
1 |
福建省公安交通指挥中心项目(大屏显示系统) |
7套 |
详见标书 |
1289.7 |
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
福州市 |
3、采购单位: 福建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联 系 人:程志山 联系电 话: 0591-87099303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23日]至[2015年9月30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00,15:00–17:00(北京时间)。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表处 (福建省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13层)
6、联系人:黄小姐(项目负责人)
7、联系电话: 0591-63037985 传真:0591-63037997
8、公司网址:http://www.fjlqzb.com E-mail:fjlqzb888@126.com
9、投标人资格: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生产招标货物(小间距LED显示屏)及提供服务的生产厂商或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④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上一年度的企业财务报表(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季度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季度的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需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
(5)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截标时间:[2015年10月14日9:00](北京时间)
11、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4日9:00](北京时间)
12、开标地点: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13、标书售价及要求: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文档招标文件售价8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14、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单位名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5919 0308 4510 501
开 户 行: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