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DCZ-2015-1763
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漯河市郾城区文化旅游局的委托,对漯河市郾城区文化旅游局投影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招标公告做出如下更改:
一、 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项目编号:HNDCZ-2015-1763
原招标公告发出日期:2015年9月6日
二、变更信息:
1.原公告内容:“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具有音视频集成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主要产品(含投影机、音响)的专项授权书及生产厂家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3.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AAA级信用等级证书;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变更为:“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具有音视频集成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单位中标后在公示期内须提供生产厂家对本项目主要产品(含投影机、音响)的专项授权书及生产厂家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公示期内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原公告内容:“4.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9月6日至9月10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00 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
现变更为:“4.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5年9月7日至9月11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00 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
3.原公告内容:
“4.4其他有关事项: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
4.4.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4.2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主要产品的专项授权书及生产厂家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AAA级信用等级证书;”
现变更为:
“4.4其他有关事项: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公告其它内容不变。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四、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漯河市郾城区文化旅游局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95-619602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冷先生、张女士
电 话:0371-65585906 0395-6692807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A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