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文物局的委托,对其所需的博物馆语音导讲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YG2015-SB788-ZFCG036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要求简述 |
数量 |
项目概算 |
1 |
金华市文物局 博物馆语音导讲设备 |
详细的技术参数及要求在招标文件中阐述。 |
1批 |
19.377万元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具备相应经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3)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同时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或以上资质;
(4)本次采购活动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8月28日至2015年9月16日(休息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00
地点: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标书售价: 5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17日14:00截止
六、投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3室
七、开标时间:2015年9月17日14:00开始
八、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3室
九、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叁仟捌佰元整(¥3800.00元)
交付方式:要求投标人在2015年9月16日16:00(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前,以汇票/支票/银行转帐/网银的方式从其单位账户交入下列账户内。
户 名: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李渔支行
账 号:1306226200000168
交纳要求:请在交款单据上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SB788)。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以下资料(所提供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国、地税)登记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工信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副本。
2、投标人在领售招标文件时,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合格的报名资料。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金华市文物局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3735663239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八一南街428号(高阳大厦二楼)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579-83182626 传真号码:0579-83180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