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受贺兰县第一中学的委托,对贺兰县第一中学餐厅电子屏及发光字采购项目组织实施国内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国内报价人提交密封报价申请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贺兰县第一中学餐厅电子屏及发光字采购项目
2. 招标编号:ssgdzb2015034 采购计划编号:贺政采计[2015]201号
3. 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物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1 |
电子屏 |
三色 |
75 |
块 |
2 |
异步控制系统 |
|
1 |
套 |
3 |
稳压电源 |
|
19 |
个 |
4 |
排线 |
|
75 |
根 |
5 |
磁柱 |
|
30 |
个 |
6 |
电源线 |
|
100 |
圈 |
7 |
铝合金边框 |
|
27 |
米 |
8 |
背条 |
|
76 |
根 |
9 |
发光字 |
|
7 |
个 |
10 |
钢架 |
|
60 |
平米 |
11 |
钢丝绳 |
|
210 |
米 |
4.《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报价人的基本条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均提供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代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 2015年8月28日至2015年9月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到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永丰巷106号一楼)报名登记。
四、询价文件购买时间及地点:2015年8月28日至2015年9月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到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本项目报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北京时间)及地点:
1. 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15年9月2日10:00分,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厅。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 评审时间及地点:2015年9月2日10:00分。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一楼评标厅。
六、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不负责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投标答疑会:
本次项目不召开投标答疑会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宁夏政府采购网(http://www.nxgp.gov.cn/)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贺兰县第一中学
地 址:贺兰县
联 系 人:马晓峰 电 话:13895411944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永丰巷106号
联 系 人:梁 京 电 话:0951-6717776
宁夏盛世光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