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5-097
1.招标条件
牡丹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宣教设施建设项目—科研宣教馆土建及装饰工程已由国家林业局以林规批字[2011]7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牡丹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预算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牡丹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宣教设施建设项目—科研宣教馆土建及装饰工程。
2.2工程建设地点:牡丹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3建设性质:新建。
2.4总投资额:5,253,732.61元。
2.5建设规模:建筑面积1716.92平方米,地上一层、局部夹层。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
2.7计划工期:2015年7月22日开工,2015年11月30日竣工。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与下属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均可报名。
4.2投标人报名请于2015年8月26日至2015年8月30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拟派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本人);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证书[包括:注册建造师(1人)、工长(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质检员(1人)、造价员(1人)];
其中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岗位证书专业必须是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需要提供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技术负责人需要提供工民建专业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证书,安全员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
(8)省外投标人需要提供牡丹江市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站出具针对本工程的投标备案手续。
以上证件必须证企相符,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1册)到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长安街永安路18号京江商务酒店6楼601室)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8月26日至2015年8月30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到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长安街永安路18号京江商务酒店6楼601室)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9:00时,地点: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长安街永安路18号京江商务酒店6楼601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牡丹江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hljcg/index.jsp?id=03)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牡丹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联系人:李海清
联系电话:6406060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东安区长安街永安路18号京江商务酒店6楼601室
联系人:陈洪颖
电话:13945388345
电子邮件:mdj6679238@163.com
开户行:牡丹江市建行第三支行
帐 号:23001707051050000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