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ZCG2015X138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委托,经审批,现以询价方式对本采购项目进行政府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
2、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8月26日15时30分。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公告的具体项目进行报价,即表示认可我中心提出的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中心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4、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我中心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5、在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我中心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公告的组成部分,对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以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我中心网站澄清变更栏,可能影响询价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发布,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二、项目服务技术要求
项目名称 |
采购人 |
数量 |
单位 |
项目预算 |
具体采购需求 |
LED电子显示屏 |
黄山区地税局 |
3 |
套 |
7.75万元 |
见附件 |
备注:
1、具体采购需求内如有参考品牌,仅作为说明没有限制性。
2、被询价供应商若采用与具体采购需求不一致的参数或内容,应优于或相当于具体采购需求中的标准。
3、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上述需求如为多包,投标人可针对上述其中的某包或多包进行投标,但每包货物必须报全。
三、编制询价响应文件的要求
1、询价响应文件中报价表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交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按无效处理。
2、询价响应文件应分包装订、分包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所投包号及包名。请将询价响应文件一式二份(一个正本、一个副本,以正本为主)密封后递交本中心。否则按无效处理。
3、询价响应文件必须按本公告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制,格式附后。否则按无效处理。
4、不满足本询价公告其它要求的询价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四、其他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可邮递,若邮件遗失,责任由寄件人自负):黄山市屯溪区齐云大道35-1号2楼(市设计院二楼);联系人:戴明军;联系电话:0559-2354581;传真:0559-2354561;邮编:245000。网址:www.hszgj.cn。
2、本项目无需进行用户登记。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