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国科学技术馆委托,对中国科学技术馆特效影片制作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预算为500万元人民币。
2、 招标编号:GXTC-1563114
3、招标内容:
包号 |
名称 |
分包控制金额 (万元) |
主要服务要求 |
1 |
《熊猫与蓝田人》 |
250 |
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及说明 |
2 |
《动物传奇》(第3,4集) |
150 | |
3 |
《科学应对意外事件》(第1,2集) |
100 |
备注:1、本项目本次招标共3个包,投标人可以选择本项目中的任何一包或几包
进行投标,本项目本次招标每一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个包,如该投标人
在多个包的综合排序中均为第一,则按照分包号的自然顺序确定中标,
并以此类推。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注明投哪个包,若未按
领取招标文件时注明的包号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2、各包投标报价超出该包预算控制金额的均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
4.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3投标人必须承诺如果中标,中标后将按“电影管理条例”和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的管理规定,切
实履行电影选题备案申报和电影送审程序,并获得摄制许可和发行许可。无此承诺的投标人将被
拒绝。
4.4投标人必须承诺如果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电影音视频技术标准进行电影的拍摄和制作。
无此承诺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4.5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本项目要求投标文件采用胶装,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人民币100元。请按下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后将尽快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17日至2015年8月24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
7、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15号科行大厦三层309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质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投标单位有效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2)投标单位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3)购买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现场考察: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
9、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9月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北京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所苏州街海淀南路甲21号中关村知识产权大厦A座二层会议室。
1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2、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同时发布。
招标人:中国科学技术馆
联络地址:朝阳区北辰东路5号
联系人:周冰 联系方式:010-59041446
招标代理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联络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三街15号科行大厦三层309室。
邮 编:100086
联 系 人:张肃、马建超
电 话:010-56132404、13466763068
传 真:010-82624955
电子信箱:gxzbbjf@163.com
保证金专用户: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中关村支行
银行账号:110909099010201
标书款、服务费户: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科学城支行
银行账号:328560500443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