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最高人民法院LED显示屏设备采购及软硬件集成项目
项目编号: CEITCL-BJ03-CZHW-150785
采购人名称 |
最高人民法院采购中心 |
采购人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10-67557318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7层(小街桥西北角)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10-84229192-818 |
采购内容及数量 |
LED显示屏设备及软硬件设备采购及服务1系列 |
采购是否涉及进口产品 |
无 |
采购用途 |
管理系统应用 |
简要技术要求/ 招标项目的性质 |
简要技术需求:LED显示屏设备及软硬件产品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技术参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性质: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金额 控制金额 |
预算:460万元 |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
1、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北京设有常驻机构; 5、具有依法加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代表为同一自然人的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和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旦发现视为废标; 10、投标人所投LED显示屏制造厂商产品需要具备以下资质: 电子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10其他资质要求: 10-1投标人具有工信部或协会颁发的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 10-2投标人具有CMMI 3级(或以上)证书、ISO/IEC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0-3、项目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12年7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 11、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15年8月14日至2015年8月21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7层(小街桥西北角) |
招标文件售价 |
人民币300元/包,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100元。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5年9月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 |
2015年9月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最高人民法院会议室(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评标方法和标准 |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评分办法部分。 |
项目联系人 |
丁浩鹏、朱强 |
联系方式 |
电话:010-84229192-818 传真:010-68373131 |
备注 |
1. 购买招标文件需要携带: (1)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CMMI3级(或以上)证书复印件、具有ISO/IEC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工信部或协会颁发的系统集成贰级(及以上)资质; 复印件。 (2)上述复印件需全部加盖单位公章。 2.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