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规划展览馆多媒体数字影片制作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CEITCL-JL-CZHW-15054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规划展览馆及博物馆工程规划展览馆布展工程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2)405号、长发改审批字(2013)25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春市规划展览馆多媒体数字影片制作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长春市规划展览馆多媒体数字影片制作。
2.2招标内容:长春市规划展览馆多媒体数字影片制作整体招标,内容包括《长春市规划展览馆城市展厅多媒体数字影片》—城市总体规划及沙盘数字模型影片和《长春市规划展览馆品读长春展厅多媒体数字影片》—《史话长春》主题影片的创意元素、故事脚本、影片分镜、人物场景设定、技术创新、影片制作、周边产品设计、免费升级、运行维护、培训和项目验收预案等,以及三年7×24小时免费售后现场技术服务等,提供完整版的影片的同时,每部影片免费按招标人要求剪辑成两部时长不同的精简版短片,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的每部影片延长2分钟时长,此费用含在投标报价内。影片制作必须采用正版系统软件和开发工具软件。在质保期内,按照使用人要求提供含增减影片内容、内容修改等免费服务。
2.3项目地点:南部新城经济开发区,谊民路以南、华新街以东、邮政枢纽(丙二十六路)以西、规划路(丙二十四路)以北,用地面积约7.3万平方米。
2.4影片制作周期:影片制作周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完整送审稿交付日,时间为60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并达到使用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相应的专业人员、资金配备和设备配置,且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软件开发、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具有为规划馆制作过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4其他要求: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不接受被政府列为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注:企业近五年内没有业务方面的诉讼。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8月1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招标代理公司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费用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8月31日9时30分整,递交地点为长春市珲春街与平泉路交汇水务集团二楼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东亚经贸新闻报纸。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431-85071982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珲春街与平泉路交汇水务集团二楼招标二部
联系人:马丹丹
电 话:15843101055;0431-80668173
邮 箱:27023969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