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2015/8/4
项目名称: 厦门海关采购液晶拼接屏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G15JJ-A0103-100
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下列货物和服务进行网上竞价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进行网上报价。
一、竞价需求
1、产品基本信息:
条目名称 | 参考品牌名称 | 型号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大屏幕显示设备 | 10 | 套 |
2、资质要求:
1.本次竞价限本地供货商,外地供货商需在厦门设有分支机构,(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
2.本次报价含安装、调试、验收及所有税、费之和。
3.投标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四级或以上资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上传)
4.投标人必须提供设备原厂商开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三年保修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上传)
5.三年保修期时间自项目验收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由于设备材料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或损坏,投标人必须免费修理或更换;对严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使用的,必须免费提供备用品。
3、到货时间:采购结果公告后 天内
4、具体产品需求见公告附件
二、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http://hgcg.customs.gov.cn/hgcg)注册进入采购中心的供应商库;符合并承诺履行竞价需求文件各项规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竞价时间和竞价程序
即日起至 2015/8/7 17:00:00,进入采购中心供应商库的供应商登录“中国海关政府采购网”首页,用注册时设定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海关政府采购电子招标系统”中的“电子竞价”栏目,查看采购项目详细需求,在竞价截止时间前报价并提交相关资料,在线参与网上竞价。
四、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厦门海关
采购人联系人:陈青城
联系人电话: 0592--2355720
采购人地址和邮编: 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69号 36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