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国务院参事室(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国学中心展陈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以下简称“本项目”)开展公开招标工作,并就公开招标事宜发布如下公告:
1、 招标项目概况
1.1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国学中心展陈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1.2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3 项目投资:计划投资约60000万元(最终以财政部批准的数据为准)
2、 招标方式、内容
2.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2 招标内容:本项目按照中国国学中心展陈项目的建设要求,对展馆的展陈项目从项目前期投资估算开始到工程竣工结算阶段提供的全过程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与展陈研究、设计、制作相关的全部建设费用(不包括展品)。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提交投标报名资格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应当满足下述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且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200万元,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1.2 投标人应具有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能够为本项目配备完整的造价咨询技术人员和团队;
3.1.3 投标人近五年应具有3000平方米(含)以上或展陈项目建安造价2000万元(含)以上博物馆或展览馆等展陈项目造价咨询业绩;
3.1.4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组织展陈项目造价咨询相关工作的经验。
3.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4.1 满足上述第3.1款资格条件并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请于2015年 7 月 31 日—2015年8月 4 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携带下述报名文件前往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在审核通过后领取招标文件:
(1) 投标申请人满足报名资格条件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报名人投标报名的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投标人近五年内(2010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具有博物馆或展览馆等展陈项目造价咨询业绩的证明文件,如合同文件、中标通知书等。
(4)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具有组织过展陈项目造价咨询相关工作经验的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
4.2 投标人应当将上述文件按序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注明“中国国学中心展陈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投标报名文件”,并由投标申请人加盖公章。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8月18日9:30,递交地点:北京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B1座三层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5.3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座502
邮编:100044
联系人:苏显达、刘宸屹
联系电话:010-88395155-8025/8090
传真:010-88393537
8、 招标人:国务院参事室
联系人:李楠、赵荣琴
电 话:010-85118935
2015年7月31日